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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食品终端“保护罩”被“打开” 记者在北京走访发现:冷柜结霜、产品堆放过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量:4467

方便食品已成为消费者充饥的替代品,其中速冻米面制品尤其受青睐。记者了解到,由卫健委、市监局联合发布的《GB 3164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已于今年6月21日正式实施。但对于标准中提出的速冻食品终端销售要求,却有不少卖场难以达标。记者在北京部分市场走访中,发现有的超市存在冷柜结霜、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产品堆放过高、温度监测记录缺失等问题。

不关门的冷柜靠“冷”保安全?

随着速冻食品新标的实施,关于速冻食品安全的探讨更多存在于各生产企业之间,但抛去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速冻食品终端销售安全又该如何保障?

近日,记者走访北京市丰台区多家大中小型商超发现,在蒲黄榆物美大卖场,除了立式冷柜门是常闭状态外,箱式冷柜多数都没有设置开关玻璃门,而部分有推拉玻璃门的冷柜也长时间处于打开状态。记者在超市驻足的近一个小时里,并无工作人员上前关门,多数消费者也没有关门的意识。记者观察到,不少摆放着速冻鱼丸、速冻饺子等箱式冷柜都结了近2厘米厚的霜。

记者就以上问题询问在冷柜附近工作的销售人员,大家给出的回答都是“今天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去看冷柜门关没关”。对于冷柜结霜问题,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会有人定期来清理冷柜里的霜,但是间隔时间是多久就不是很清楚了。”

事实上,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冷链控制产品贮存、销售应控制在-18°C以下,速冻食品呈列柜也需工作人员定期监测其温度。记者在多家超市观察后发现,立式冷柜基本都有温度显示器。但在上述物美卖场,记者发现其温度监测表记录不完整。7月19日下午六点半左右,记者在生鲜冷冻区发现其温度监测表记录仅有早晨七点的记录,在此之后皆未登记温度。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她向记者表示温度记录是她们自己在做,但为什么没有记录全?她表示自己是新入职员工,不清楚具体情况。

超长产业链 零售端也有标准约束

据了解,速冻食品指的是经过速冻的工艺生产,在冷链条件下进入销售市场的食品,包括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他食品两大类。记者注意到,在正式实施的《GB3164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中提出,速冻食品的终端销售除了需满足GB14881中第6章规定的内容之外,还有以下要求:产品销售温度应符合GB19295要求。冷冻陈列柜应专用,保持密闭,防止温度异常波动。冷冻陈列柜应保持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监测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冷冻陈列柜应定期进行化霜处理、保养,产品堆放不应超出冷冻陈列柜的堆高要求,确保制冷效果。如果发现温度异常,应立即停用冷冻陈列柜。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中提到,冷链控制产品贮存、销售应控制在-18°C以下,温度波动应控制在2°C以内。

按照规定,记者走访市场所发现的问题均是标准提出需终端销售注意的问题。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接受消费日报记者采访时讲到,目前整个中国速冻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还是挺多的。“速冻食品的产业链比较长,从原料端到生产端,有可能因为整个监控、质量内控体系不到位,就会造成细菌的超标,这样的风险同样存在销售端。从商家到消费者,速冻食品对于产品冷链能力要求非常高。在整个产业链当中,每一个环节不专业或者说它的硬件达不到要求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产业跨度大 监管难 朱丹蓬谈到,从监管的角度来讲,速冻食品由于产业跨度非常大、终端的数量非常多,根治起来很困难。在他看来,速冻食品安全问题最关键的还是企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食品安全的知识同步,仅靠国家去抽检、监控那是不可能的。

不论是什么样的产品,最终的落脚点都是消费者,保障速冻食品安全也需消费者做出努力。面对冷柜存在的一些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选择更为安全的速冻食品呢?

在超市从事冷冻产品销售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讲到,尽量不要买散装的速冻食品,尤其是各种肉丸、火锅丸子等。虽然有包装的速冻食品其价格会稍贵一些,但相对而言也更加安全卫生。

朱丹蓬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速冻食品的时候,首先要看品牌,品牌很关键。第二要看日期。第三,看这个包装是否破损。这几个方面是整个消费端在选购速冻产品最基本的一个。但就未来速冻产品整体发展来说,有消费人口的红利。但是,随着外卖,餐饮渠道的火爆之后,整个中国的速冻行业已经进入了天花板效应,“如何走出同质化的红海?”朱丹蓬认为这是未来每个企业都要解决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