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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的定义局限于“添加剂”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量:5916

    夏季来临,冷饮、冰淇淋等产品备受欢迎。部分新闻意在指导消费者选择安全、合适的消夏食品,然而其对“安全”的定义似乎再次局限在“添加剂”上。有些报道对于添加剂的解读让消费者感到恐怖,产生“如此可怕的东西为何要出现在我们的食品中”的疑问,那么这些报道的解读是否可信呢?

  以一篇关于选择饮料窍门的新闻为例。文中介绍的选择饮料的方法确实值得提倡,简而言之就是“不看广告,看配料”。通过食品的配料表和营养标签可以总体上了解包装食品的原料及产品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多少能量、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等。不过这篇新闻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部分介绍则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很难让人信服。

  首先,报道中称“虽说这些添加剂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但多少还是会对人体产生些影响”。这是对于合法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的怀疑,而实际上我国目前没有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是因合理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引发的。报道中还有一句话“绝大多数添加剂的毒理作用都并不清楚。”看到这句话我首先想到的就是:JECFA的专家们(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绝大多数”的工作被否定、被无视,你们的心情还好吗?其实除了有专门的国际组织对各种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价外,各国对于本国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都会进行评估,这种评估是动态的、持续的,会根据新的研究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我们有时会从新闻中看到某个国家重新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或是某种食品添加剂被某些国家禁止使用。凡是列入我国国家标准中的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都必须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进行安全性评价,我们常见的各种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就是建立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评估和毒理学评价的基础上,不然难道那么多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都是工作人员一拍脑门儿就定下来的吗?

  其次,文中在对“绝大多数添加剂的毒理作用都并不清楚”的解释时,用了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三聚氰胺。臭名昭著的三聚氰胺是非法添加的典型,更是被食品专业人士辟谣的典型:添加剂的种类很多,食品添加剂只是其中的一种。三聚氰胺是水泥添加剂、塑料添加剂、涂料添加剂却并不是食品添加剂。其实不仅三聚氰胺不是食品添加剂,苏丹红、吊白块都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非食用物质。将这些非食用物质添加到食品中确实是违法的行为,需要严厉打击,然而我们却没有理由因为不是食品添加剂的“非食用物质”而否定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新闻中还提到了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安赛蜜,并称“经常食用合成甜味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为严重。如果短时间内大量食用,会引起血小板减少导致急性大出血”。剂量决定毒性。“短期大量食用”虽然给了限定,貌似科学严谨,但实际上却不可能出现或可以理解为这是毫无意义的假设。因为食品添加剂终究不是食物,食品企业一方面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添加,一方面也要考虑成本,根本不会给消费者提供“短时间内大量食用”的机会,除非是人为故意摄入纯的大量食品添加剂,不过这种情况下的中毒简直可以说是自作自受。另外文中提到的甜味剂和香精、香料一样,有自限性,也就是说添加超过一定量反而会产生令人不愉快或不能接受的口味或气味,通俗地说就是“糖加太多反而苦”,因此其大量摄入的可能性更小。

  如何看待食品添加剂?也许我们可以将食品添加剂看作一种工具。就像一把刀,你用它切菜剁肉,它就给你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你用它杀人害命,它就是危害人身安全的凶器。刀本无错,只看执刀之人如何使用。食品添加剂本无错,若是超范围、超量或是为了掩盖食品缺陷而使用,自当严惩相关企业与负责人,然而如果食品企业合法添加,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媒体和消费者不妨抛开有色眼镜,客观、理性地看待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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