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量:1273
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显示,当前,贵州省、北京市、宁波市、辽宁省、重庆市、福建省、四川省、广东省、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正在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贵州省、北京市正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此外,宁夏将于1月中下旬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湖北省将于2月下旬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全国通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除了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主设定的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外,其他指标全国一致。详情>>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地区 | 申报要点 |
北京 |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全年敞口、主管部门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申报的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
贵州 | 中小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自评,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2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等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丽娟、李悦 联系电话:0851-88668174、0851-88668357 |
宁波 |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2024年第一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填报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20日。 |
辽宁 |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全年开放,季度评价,每季度首日0:00-每季度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
重庆 |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企业常年申报,原则上每半年公告一次。 |
福建 |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
四川 | 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季度进行评价。企业端开放时间为每季度前两月。最后一个月为评价时间,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 |
广东 |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
河北 | 常态化申报,定期开展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与自评。 |
浙江 | 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由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与自评。 |
安徽 | 创新型中小企业常年申报,二季度、四季度分两批集中公告。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
湖北 | 常态化申报,原则上每半年公告一次。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地区 | 申报时间 |
北京 |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全年敞口、主管部门季度评价的方式,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经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小企业处 陈鹤中 联系电话:010-55578451 |
贵州 | 创新型中小企业须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先通过“数字化水平评测”窗口进行自评后,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丽娟、李悦; 联系电话:0851-88668174、0851-88668357 |
宁夏 | 按照属地原则,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申报前需先在培育平台上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线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31日,逾期申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陆晓宏 联系电话:0951—6363644 账号问题:12381 培育平台:010—87901013,010—87901032 |
湖北 | 有效期内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相关资料填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 周珊卉027-87236658; 尹宁玮027-87236829 |
温馨提示:
具体申报内容以当地通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