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1 浏览量:2906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现将《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
(第二版)
一、企业复产“十到位”
1. 责任落实到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等级精准施策,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2. 制度规范到位。根据企业特点,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 核查严格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对返岗员工进行疫情核查。
4. 监测摸排到位。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等制度。
5. 全程防控到位。强化生产环节防疫措施落实,抓好环保、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全过程安全可控。
6. 日常管理到位。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集聚。
7. 应急处置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落实。
8. 物资保障到位。准备各类防疫物资,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9. 宣传引导到位。加强防疫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10. 工作到岗到位。责任到岗到人,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二、员工复工“十必须”
1. 必须遵守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 必须执行在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者应自觉推迟返岗的要求。
3. 必须如实报告返岗前行程、与疫点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
4. 必须服从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
5. 必须报告发烧、咳嗽等症状并及时就诊。
6. 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7. 必须杜绝参加非组织行为聚集活动。
8. 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9. 必须听从企业生产和防疫工作部署。
10. 必须接受企业内外各项防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