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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轻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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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企业联合会关于申报大连市企业100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量:3788

    各区县(先导区)经信局(经发局)及有关企业:

    中国企联开展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排序、分析和发布工作,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我会会同市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也已连续十开展了“大连市企业100强”排序工作并于去年首次推出了大连市制造业企业100强和大连市服务业企业40强榜单,得到我市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极大地鼓舞了我市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信心

    为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大企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今年我会还将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大连市企业100强、大连市制造业企业100强和大连市服务业企业50强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申报大连市企业100强资格:

    凡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016完成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可自愿申报参加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企业,如果其财务报表最后能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二)申报大连市制造业企业100强资格:

    凡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016完成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可自愿申报参加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企业,如果其财务报表最后能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三)申报大连市服务业企业50强资格:

    凡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016完成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可自愿申报参加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企业,如果其财务报表最后能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二、填报指标和排序依据

    申报2017年大连市企业100强等榜单的企业,需要填报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主要填报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

    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排序的最终入围指标是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

    三、申报办法

    自愿申报的候选企业按要求填写《2017年大连市企业100强申报表》,一式三份,经行业协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或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后,由我会统一组织百强排序工作。

    对符合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或辽宁省企业100强标准的我市企业,我会负责统一推荐上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515日。

    四、分析与评价

    我会将继续组织有关专家,对百强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深入研究我市企业发展状况与特点,提出有价值的研究分析报告,为政府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五、联系人:张言涛  电话:39651107

    地  址:甘井子区商城花园街2号   邮编:116033

     

    附件:1、2017年大连市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2、申报表填表说明

    201704271508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