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量:3888
关于组织企业申报
“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了中小微企业更便捷高效的享受政策扶持、信贷融资及担保服务、金融支持、信用培育等服务,辽宁省企业服务局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共同建立“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池”。对入池企业在政策扶持、信贷融资及担保服务、金融服务、信用培育等方面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池企业的条件
在大连市注册的有融资需求中小微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经营,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有盈利;
(二)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三)诚实履约,不存在履约不良记录;
(四)依法纳税,不存在税务相关不良记录;
(五)遵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保资金等记录;
(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3年无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发生;
(七)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没有“未结清不良信贷信息”;
(八)省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征集入库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概况;(2)经营资质;(3)各项制度建立情况;(4)合同履约情况;(5)依法纳税情况;(6)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各项社保费情况;(7)近三年质量、安全、污染等方面重大事故发生情况;(8)银行融资及信贷记录情况;(9)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入选申报表》(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入池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五)近三年来企业获得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社保等部门颁发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六)企业2015年度及2016年8月份财务报表。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渠道
1.企业向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以工商注册地为准)。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以文件形式向市中小企业局推荐。
2.企业也可通过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市经信委所属各行业协会进行申报。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市经信委所属各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以文件形式向市中小企业局推荐。
(二)材料要求
书面申报资料按A4纸型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同时提交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光盘内包括申请报告及营业执照等相关附件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2.今年申报工作截止到11月10日。
联系人:夏炳俐
联系电话:83686040
附:1.“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建设工作方案
2.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入选申报表
3.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大连市中小企业局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请点击下列链接下载:
2016.10.21--关于组织企业申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的通知.doc
如相关企业有意愿申报该项目,请详细阅读以上通知及附件,并按照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上报经信委中小处。具体联系方式,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