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6 浏览量:12208
自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之后,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规定》内容包括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元,严管“倒奶打投”“大胃王吃播”等诱导浪费行为……
根据该法规要求,今后,餐厅如果设最低消费额,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将成违法行为。
反对“最低消费”已有多年,但似乎作用不大。如今,一纸规定又是否能让“最低消费”绝迹呢?
或许应当透过现象看问题的根源。
在餐饮行业,曾几何时,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大厅可随意点餐,但要进包间就得支付包间费。如今,包间费基本消失了,但取而代之的却是“包间最低消费”,可以说是换汤不换药。
从法律角度讲,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只要符合《价格法》规定,并且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就是合法的。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那么,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是否公平与合理,就是问题的关键。有餐饮经营者认为,包间环境安静舒适,比起喧嚣的大厅,是餐厅提供的差异化服务,给食客提供的是更佳的用餐体验,优质优价何错之有?“如果包间不设最低消费,那大家都得抢着用包间。如果餐厅花费金钱、投入人力打造了包间,却要按照大厅一样免费供人使用,岂不是有损餐厅利益?”
这样的辩解,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但却经不住推敲。设想一下,要是饭店打造一间铺满黄金钻石的包间,是不是可以收取天价包间最低消费了?因为饭店投入不菲,不能赔本。
然而,免费的大厅就活该简陋、拥挤、嘈杂、喧嚣吗?精益求精为食客创造良好舒心的就餐环境难道不是餐厅分内之事?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要为《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叫个好。是该给餐饮行业某些从业者立点规矩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规矩,所谓“规矩”,虽然没有强制性的色彩,但却是行业是否能够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