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6 浏览量:9776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大质监字〔2017〕272号)相关规定,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标准化专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驻连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经本人同意报名可直接入选专家库。
二、专家资格要求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内外本领域或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
(三)熟悉标准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主要业务;
(四)具有较强的承担标准制修订、评审等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特殊专业、特殊领域专门技术及管理人才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市质监局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三、专家职责
(一)为制定全市标准化相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承担国家、省、市重大标准化科研项目和各类标准制修订项目评审工作;
(三)参与全市实施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创建和验收工作;
(四)参与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评审工作;
(五)参与有关标准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和研讨活动;
(六)为企业制修订标准及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咨询服务;
(七)依据授权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为标准化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八)承担市质监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标准化工作。
四、征集流程
1.征集工作采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方式。
2.符合条件的专家请登陆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dzj.dl.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通知通告”中下载《标准化专家申报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交至本人所在单位审核。
3.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表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靠,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寄)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许振微
联系电话:82750579
电子邮箱:zjj_bzhc@163.com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42-1号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化处
大连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请登录下列链接下载:http://www.dzj.dl.gov.cn/news/view_1401.html?COLLCC=2431706732&